粤影〔202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电影主管部门,省内各电影机构:
为推动我省电影事业产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电影工作实际,拟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2021—2022年度优秀粤产电影作品进行奖励,对获得2022年国家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扶持的粤产电影作品、2022年度优秀粤产电影作品发行和宣传推广以及新建县城和乡镇影院进行资助。
请各地级以上市电影主管部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电影机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项目均须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请本年度我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一切奖励资助资格。
联系人:谷济宇,电话:020-87195201。
附件:1.2021—2022年度优秀粤产电影作品奖励申报指南
2.获得2022年国家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扶持的粤产电影作品资助申报指南
广东省电影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