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新出通〔2025〕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省内各期刊出版单位:
一、核验时间
2025年7月9日至9月10日。
二、核验范围
我省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不含侨刊乡讯)。
三、核验重点
2024年度期刊核验采用全面填报数据和重点抽检样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核验以下几个方面。
1. 期刊出版状态。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拖期出版、未经备案擅自休刊、擅自变更页码、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是否存在“一号多刊”“一号多版”等问题。
2. 内容质量情况。期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建立完善的内容把关机制并严格执行;是否刊载存在导向问题的文章和信息;是否存在刊登虚假失实报道、虚假广告问题;是否存在超越办刊宗旨刊发文章、违反学术伦理和出版规范、学术质量低下等问题。
3. 出版质量情况。期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是否严格落实《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加强对编印发各环节的把关;是否存在“三审三校”制度流于形式、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印装质量差等问题。
4. 经营合作情况。期刊及其所办新媒体是否严格落实《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期刊经营合作活动的通知》等要求,严格规范出版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问题;是否存在允许经营合作方介入期刊采编业务、经营合作方人员出任期刊负责人或在采编部门任职等问题;是否存在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
5. 主管主办单位履职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履行各项管理职责;是否存在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关系未理顺、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期刊日常出版情况不检查、不掌握,期刊负责人任免不符合程序要求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期刊经营合作活动管理缺失,特别是对期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失察失管、听之任之的问题。
四、核验程序
2024年度期刊核验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以下简称核验平台)进行数据填报,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我省全部期刊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核验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期刊核验表》。2024年度填报项目相比上年有所变化,请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省新闻出版局将对各期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对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将予以退回修改。
2. 在线审核通过后,纳入重点抽检的期刊须打印纸质表格,并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连同期刊样刊、2024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期刊出版单位公章)、有效期内(近5年)期刊主要负责人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期刊许可证副本原件(去年年度核验尚未取回的可不交),报送省新闻出版局。非重点抽检期刊无须打印纸质表格,我局会集中为通过在线审核的期刊加盖年度核验章。
五、工作要求
(一)省内所有期刊均应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将在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二)请各期刊出版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年度核验数据要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数据统一),对不准确、不完整的数据要进行纠正和补充。没有数据的期刊视为未能正常出版。我局在核验中将对年度检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数据(如年度总印数、总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进行比较核对。
(三)严肃对暂缓年度核验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期刊的处理:
1. 我局将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依法予以缓验,并下达《期刊缓验通知书》,告知缓验原因、期限以及整改要求。缓验期结束后,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后的样刊等材料。对拒不改正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
2. 严格执行期刊休刊备案制度,对不能正常出版或超过休刊期限的期刊,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已经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将在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六、核验流程
1. 用户系统登录
期刊出版单位登录期刊年检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的将兼容模式修改为极速模式),网址为:(http://qknj.capub.cn/。用户名为期刊的CN号(注意前面不要带“CN”),例如CN号为“44-3456/N” 的期刊,登录名为“44-3456/N”。密码与去年设置密码相同,手机号为操作人的手机号。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之后,点击“获取动态密码”,输入获取到的动态密码,完成系统登录。
2. 信息填报
我局通知年度核验相关事项后,期刊出版单位开始在平台填报期刊2024年度核检信息,具体步骤为:【期刊年检工作】→【待处理】→【期刊年检信息表】,为防止已填写信息丢失,建议在填报信息时边填写边点击“保存”按钮。填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填报。填报不符合规范、数据不符等情况完成不了提交的,会弹出备注和提示信息,请按提示进行修改后填报提交。
核验平台使用中如遇技术问题,可电话咨询010-58882652、022-22151969。
七、材料报送
(一)重点抽检期刊须提供如下材料:
1. 2024年度自检报告1份。重点抽检期刊出版单位对照重点核验内容完成自检报告,报主办主管单位审定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市属期刊还需按属地管理要求,送所在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2. 《2024年度期刊核验表》一式2份。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通过我局政务大厅网上初审通过后,重点抽检期刊出版单位须及时登录年检平台,依次点击【期刊年检工作】→【期刊年检信息表】,打开本单位期刊年检信息表,依次点击【导出预览】→【导出】,下载导出的PDF文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报主办主管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市属期刊还需按属地管理要求,送所在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3. 样刊1套:缴送2024年度全年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1套。
4. 2024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期刊出版单位公章)。
5. 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去年年度核验尚未取回的可不交)。
6. 有效期内(近5年)期刊主要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非重点抽检期刊只需报送上述第5、6两项材料。
八、进度安排及联系方式
期刊年检平台信息填报时间从2025年7月9日开始。
在线填报《2024年度期刊核验表》截至2025年8月9日。
年度核验材料受理日期截至2025年9月10日,逾期提交的,我局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四横路14号1楼出版处样刊室,收件人:左小如,电话:020-37638317,13903051248。
省委宣传部出版处联系方式:张化轩,020-87195244。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审核:马树良、朱丹霞,020-61292015、020-61292063。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