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电影局负责的202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电影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7195404;邮箱:gdsdyj@126.com。
附件:1.202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电影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