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电影局负责的2024年广东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用途,第一批)分配明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电影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7195404;邮箱:gdsdyj@126.com。
附件:1.2024年广东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电影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