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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08:56:03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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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省直各报纸出版单位:
    为加快新时代报业高质量发展,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部署,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重点
    (一)2022年度出版报纸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
    (二)报纸所办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客户端3种新媒体2022年度发布信息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
    (三)报纸及其所办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三审三校”等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责任分工
    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报纸出版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提交。各省直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落实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负责对所属报纸出版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提交。
    四、工作安排
    (一)报纸出版单位自查自纠。各报纸出版单位对所办报纸和新媒体2022年度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质量保障制度的漏洞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填写《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撰写自检报告,对不符合或未达到要求的,切实采取整改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主管主办单位监督落实。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对报纸出版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督促报纸出版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对质量不合格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自查自纠的报纸出版单位,审核后在其填报的《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上加盖公章。
    (三)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抽检。省新闻出版局对我省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2022年度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随机抽检,对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深度抽检。抽检内容时间跨度不少于3个月。抽检报纸比例不低于全省报纸总数的30%,抽检新媒体比例不低于全省报纸所办官方新媒体账号总数的10%,其中党报、晚报、都市报等综合类报纸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客户端3种新媒体文字版面为必检内容。每种报纸随机抽检不少于5期,报纸所办官方新媒体每种随机抽检不少于3天。对质量较差、群众举报频繁、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单位,增加抽检样本,加大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报纸核验、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等日常管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省新闻出版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省新闻出版局、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和省直主要报纸出版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专项检查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省直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标准措施,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扎实有序有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质量管理。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省直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要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明确重点管理对象和环节,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和问题处置机制,建立质量管理工作台账。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推动我省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严格规范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风险防控能力。
    (三)注重科学统筹。专项检查工作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专项检查工作与报纸审读相结合。针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报纸审读,发挥审读人员特长,推动我省专项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坚持专项检查工作与“打假治敲”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专项工作检查纳入“打假治敲”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我省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无证采访、假新闻、软广告等问题。三是坚持专项检查工作与重大主题宣传相结合。将专项检查工作与落实二十大宣传报道等重大主题宣传统筹安排、一体推进,确保我省媒体重大宣传报道平稳有序。
六、其他事项
    (一)地级以上市各报纸出版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前向属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交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的《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检报告。
    (二)省直各报纸出版单位于2022年10月10前向主管主办单位提交《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检报告。
    (三)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省直各报纸主管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包含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基本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措施、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建议)及相关附件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省直各报纸主管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首层(信封右下角标注“2022报纸质量检查”字样),邮政编码:510066 ,联系人:朱丹霞,电话:020-6129206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cbxwc@sina.com。


附件: 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
       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表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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