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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0、202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16:08:04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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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新出通〔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外省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组织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年度我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二、核验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经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各类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包括报纸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设立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派出机构。

  三、核验重点

  1.宣传管理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自觉承担使命任务;是否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工作要求,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是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规范采编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实行新闻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安排采访;是否从事与新闻单位业务范围相一致的新闻采编活动;是否建立健全新闻采编工作记录、自查评估等规章制度;是否在新闻单位所办媒体年刊播新闻报道达到30篇。

  3.遵规守法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进行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报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是否从事广告、发行、开办经营实体等与新闻采编业务无关的活动;是否存在非法转让驻地方机构名称、证照、新闻业务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与党政机关混合设立等问题;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等问题;是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整改日常监管、年度核验、综合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管理保障情况。新闻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驻地方机构负责人任期、轮岗、审计、约谈、问责以及人员管理、培训、检查、公示等制度;是否定期巡视检查驻地方机构;是否规范驻地方机构人员用工;是否保障驻地方机构的经费开支和工作人员工资。

  四、核验材料

  1.驻地方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须包含核验重点相关情况,加盖新闻单位公章和驻地方机构公章);

  2.驻地方机构2020、2021年度主要新闻报道目录(模板详见附件)或者证明其新闻采编业绩的有关材料(加盖驻地方机构公章);

  3.新闻单位对驻地方机构的年度评估报告(文中须说明新闻单位对驻地方机构的管理保障情况,加盖新闻单位公章);

  4.《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信息核验表》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情况表》(登陆粤新版系统打印,需加盖新闻单位公章和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公章。省内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须经所属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广播电视台驻地方机构须经省广播电视局审核并盖章,新闻网站驻地方机构须经省委网信办审核并盖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副本)。

  五、核验程序

  (一)网上填报

  1.登录系统。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录粤新版系统(网址:https://sp.gdsxc.cn/SignOnServlet)。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录用户名不变,登录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至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联系人手机(如遗忘用户名请加入“驻粤记者站QQ群:64855595”咨询)。

  2.数据申报。登录成功后,点击“数据申报入口”按钮,再点击“数据申报”按钮,即弹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填报指引”对话框,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引内容。请按照要求网上填报《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信息核验表》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情况表》。我局政务大厅将对网上填报的表格进行预受理,并通过填报系统与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进行信息交流,直到表格通过网上预受理。

  3.表格下载。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通过我局政务大厅网上预受理后,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勾选办理记录,依次点击“查看详细信息”“打印”按钮,下载打印PDF格式文件,审核无误后加盖新闻单位公章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公章。

  (二)材料报送流程

  1.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外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将年度核验材料直接送我局政务大厅受理。

  2.省内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年度核验材料送驻地方机构所属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返回相关省内新闻单位。相关省内新闻单位汇总本单位各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材料后送我局政务大厅受理。

  3.广播电视台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材料须送省广电局审核,新闻网站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材料须送省委网信办审核。省广电局、省委网信办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返回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由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送我局政务大厅受理。

  4.省新闻出版局受理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材料,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年度核验过程中,对新闻单位履行管理职责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驻地方机构,严格依法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年度核验结束后,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情况,向社会公告本行政区域内年度核验合格的驻地方机构名录。

  (三)材料报送时间

  在线填报时间从2022年8月1日开始。年度核验的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到我局政务大厅。

  (四)材料报送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一楼政务大厅,邮编510066,电话:020-61292063。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工作,扎实有力组织落实。新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完善组织保障,确保本单位驻地方机构按照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年度核验。驻地方机构要把年度核验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积极主动自查,认真深入总结,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从严从实。对年度核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重点监管驻地方机构档案,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驻地方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要按程序报我局依法撤销;新闻单位要对本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发现的问题严管严查,及时严肃处置;对问题多发、长期未发挥作用的驻地方机构,要主动调整优化。

  3.注重统筹协调。要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与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发挥好专项工作机制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实行联动协作,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驻地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假冒驻地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新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省级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交流情况、提出建议,改进工作、凝聚合力,更好推动驻地方机构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省局政务大厅联系人:朱丹霞、许敏纯,电话:020-61292063、61292811。

  在线填报技术支持电话:020-61292024。

  省新闻出版局联系人:朱闵敏,电话:020-87197965。

  附件: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年度主要新闻报道目录(模板)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