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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15:25:47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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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新出明电〔2022〕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省内各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13号)要求,结合我省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6月20日。

  二、核验范围

  我省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不含侨刊乡讯)。

  三、核验重点

  2021年度期刊核验采用全面填报数据和重点抽检样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核验以下几个方面。

  1.出版运行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期、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缴送纸质版样本。

  2.出版导向情况。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刊发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

  3.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做到树立精品意识、严格落实制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对选题、内容、编校、印制各环节的审核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印制质量差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学术质量、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

  4.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责任,主动加强期刊阵地建设和管理。期刊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5.期刊及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超越办刊宗旨、滥发质量低劣论文等违规问题。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虚假新闻、新闻敲诈、违规发稿等问题。

  6.期刊融合发展情况。期刊是否积极应对传播环境变化,运用新型传播手段,提高优质数字内容到达率和影响力。是否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要求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内容把关,强化队伍建设管理。

  四、核验程序

  2021年度期刊核验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3000/,以下简称核验平台)进行数据填报,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我省全部期刊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核验平台,在线填报《2021年度期刊核验表》。2021年度填报项目相比上年有所变化,请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省新闻出版局将对各期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对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将予以退回修改。

  2.在线审核通过后,纳入重点抽检的期刊须打印纸质表格,并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连同期刊样刊、2021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期刊出版单位公章)、有效期内(近5年)期刊主要负责人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期刊许可证副本(原件),报送省新闻出版局。非重点抽检期刊无须打印纸质表格,我局会集中为通过在线审核的期刊加盖年度核验章。

  五、工作要求

  (一)省内所有期刊均应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将在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二)请各期刊出版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年度核验数据要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数据统一),对不准确、不完整的数据要进行纠正和补充。没有数据的期刊视为未能正常出版。我局在核验中将对年度检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数据(如年度总印数、总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进行比较核对。

  (三)严肃对暂缓年度核验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期刊的处理:

  1.我局将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依法予以缓验,并下达《期刊缓验通知书》,告知缓验原因、期限以及整改要求。缓验期结束后,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后的样刊等材料。对拒不改正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

  2.严格执行期刊休刊备案制度,对不能正常出版或超过休刊期限的期刊,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已经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将在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六、核验流程

  1.用户系统登录

  期刊出版单位登录期刊年检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的将兼容模式修改为极速模式),网址为:(http://qknj.capub.cn:3000/。用户名为期刊的CN号(注意前面不要带“CN”),例如CN号为“12-3456/N” 的期刊,登录名为“12-3456/N”。密码与去年设置密码相同,手机号为操作人的手机号。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之后,点击“获取动态密码”,输入获取到的动态密码,完成系统登录。

  2.信息填报

  我局通知年度核验相关事项后,期刊出版单位开始在平台填报期刊2021年度核检信息,具体步骤为:【期刊年检工作】→【待处理】→【期刊年检信息表】,为防止已填写信息丢失,建议在填报信息时边填写边点击“保存”按钮。填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填报。填报不符合规范、数据不符等情况完成不了提交的,会弹出备注和提示信息,请按提示进行修改后填报提交。

  七、材料报送

  (一)重点抽检期刊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21年度自检报告1份。重点抽检期刊出版单位对照重点核验内容完成自检报告,报主办主管单位审定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市属期刊还需按属地管理要求,送所在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2.《 2021年度期刊核验表》一式2份。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通过我局政务大厅网上审核通过后,重点抽检期刊出版单位须及时登录年检平台,依次点击【期刊年检工作】→【期刊年检信息表】,打开本单位期刊年检信息表,依次点击【导出预览】→【导出】,下载导出的PDF文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报主办主管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市属期刊还需按属地管理要求,送所在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3.样刊1套:月刊以上的缴送2021年度全年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1套,半月刊的缴送2021年下半年各期和增刊各1套,旬刊以下的缴送2021年10-12月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1套。

  4.2021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期刊出版单位公章)。

  5.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6.有效期内(近5年)期刊主要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非重点抽检期刊只需报送第5、6两项材料。

  八、进度安排及联系方式

  期刊年检平台信息填报时间从2022年4月15日开始。

  年度核验材料受理日期截至2022年6月20日,逾期提交的,我局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7号楼302办公室,收件人:左小如,邮编:510070,电话:020-87604656;13903051248。

  省委宣传部出版处联系方式:张化轩,020-87195244。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审核:张熊雄,020-61292811。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技术支持:022-22145955,22145159。

  附件:广东省2021年度期刊核验重点抽检名单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