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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09:55:59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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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省出版集团、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省直其他各报纸主管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4号)和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关于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报纸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2年2月15日至3月10日。
    二、核验重点
    (一)重点核验内容
    1.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责;报纸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在改革改制后,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
    2.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内容是否坚持正确导向,是否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否刊载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内容;是否存在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低下问题,是否在各级质量检查、审读、评价考核工作中被通报;是否有健全的采编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履行“三审三校”审稿制度,是否对所办新媒体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管理。
    3.报纸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报纸变更许可事项是否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或休刊超过180天等问题;是否存在一号多版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报纸出版许可证等问题;是否存在社会效益低下问题;报纸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是否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
    4.报纸采编人员是否符合记者证核发与管理有关要求,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新闻采编人员使用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是否依规进行统一管理;报纸出版单位负责人是否参加岗位培训;报纸出版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重点核验单位
    1.近两年报纸名称和业务范围均发生变更的报纸出版单位。
    2.停刊、休刊、长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报纸出版单位。
    3.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法违规有案在查或群众反映存在内容导向、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问题的报纸出版单位。
    4.近年来编校质量低下、编校差错突出的报纸出版单位。 
    5. 上一年度被列入年度核验缓验且尚在整改的报纸出版单位。
    (三)问题突出报纸处理办法
    1.不能正常出版需休刊的报纸,要履行法定备案程序。
    2.不能正常出版、不再具备出版条件、长期违法违规的报纸,限期办理注销手续,主管主办单位拒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的,依法撤销报纸出版许可证。
    3.2021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报纸出版单位,其所办报纸予以缓验。
    三、核验程序
    (一)单位自查。各报纸出版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撰写年度自检报告,在中国记者网登录“2021年度报纸核验系统”填报并打印《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
    登录方式:用户名为报纸刊号(所有的数字、字母、符号均为半角格式,无空格),初始密码为Nianjian1234*,输入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示例见图)。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尽快绑定个人手机号码并修改密码。

                                


    (二)报主管主办单位查验。各报纸出版单位将年度自检报告和《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纸质材料提交主办和主管单位,由主管主办单位进行查验、出具审核意见并在《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上加盖公章。
    (三)报省新闻出版局核验。各报纸出版单位将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的《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连同年度自检报告、截至2022年2月10日最新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等核验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省新闻出版局依法依规认真核验纸质材料,登录“2021年度报纸核验系统”在线审核各报纸出版单位填报的信息并审定核验意见,对重点核验单位将在调查谈话、实地检查等基础上审定核验意见。
    四、核验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核验工作。各报纸主管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核验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报纸核验工作,配备精干力量,完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审核把关,落实《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要求,以年度核验工作为契机,全面检查报纸出版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报纸出版管理。
    (二)精心审核,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各报纸出版单位要认真准备各项核验材料,了解核验最新要求,避免疏忽遗漏,确保核验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报纸主管主办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存在数据单位差错、逻辑差错和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年检数据进行修正,对年度核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如年度总印数、总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进行比对审核,坚决避免填报旧数据、数据填报不全、数据单位错误等情况,对填报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互相矛盾以及填报旧数据的予以退回,重新填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暂缓核验。
    (三)及时报送,严格遵守核验时限规定。各报纸出版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送材料,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经催告后仍不参加核验的单位,将视为主动放弃年度核验,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核验报送材料
    1.《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2.报纸出版单位年度自检报告一份。
    3.《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一份。
    4.截止2022年2月10日最新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一套(包括增刊)。
    请各报纸出版单位于3月1日前通过中国记者网登录“2021年度报纸核验系统”填报年检数据,各报纸出版单位的自检报告及《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报主管主办单位审定后(加盖公章),按属地(归口)管理要求,经各地级以上市出版管理部门(报业集团)审核并于3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首层,邮编:510066,收件人:张熊雄,电话:020-61292811。
    业务咨询电话:020-61292811、61292822。

   (联系人:余本道、朱闵敏,联系电话:020-87197959、020-8719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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