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电影局负责的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26日至8月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电影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7195406;邮箱:gdsdyj@126.com。
附件: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电影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