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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电影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电影“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清单及管理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15:00:00 来源:广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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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电影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41号)、《国家电影局关于公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影发〔2019〕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制定了《广东省新闻出版、电影“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清单及管理措施》,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电影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清单相关事项采取更大力度改革措施。各地级以上市地方性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同时报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备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反映。
此文印发后,2018年11月12日印发的《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电影“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及管理措施>的通知》(粤新出通〔2018〕1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广东省新闻出版、电影“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及具体管理措施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广东省电影局

2020年3月18日